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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为了深刻汲取近期各省内外电动车和民用建筑燃气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类似火灾事故发生。详细条例:电动车停放 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电动车应当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如: 车棚或***)集中停放、 充电, 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2、电瓶车不能再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违反行为的,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3、对公共停车位,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国家对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酌情给予专项建设基金等政策支持,地方***要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施工便利。规范新建居住区设施建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四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法律主观:电动车超标会受到口头警告,严重的会处罚款或者扣留车辆。最高车速超过每小时二十公里、车辆重量超过四十公斤的电动车不准上路。旅客、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定的,给予警告。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法律分析: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法律分析:《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要求: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电。
法律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1、同时,《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的场所一般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要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还对这类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提出了要求。
2、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场所应该安全、便利并易于管理; 充电桩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充电站设施应该获得相应的建设和用地许可证,符合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 环境影响评估已经通过,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4、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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